▲翁仁賢犯後無悔意。(圖/資料照)

社會中心/桃園報導

桃園52歲的翁仁賢不滿父母偏心,2016年除夕趁著圍爐時潑汽油縱火導致6死5傷的悲劇,桃園地院今年2月一審宣判,判處他死刑 ,並且褫奪公權終身,全案上訴後,高院5日開庭,他馬上表明,「不要法扶基金會指派給我的一審辯護律師!」自己又指定了另外2名律師,「同學(指看守所的收容人)有流傳一些律師名單。」

翁仁賢2016年2月7日(除夕)晚間8時許趁著家人團聚圍爐時,朝飯桌潑汽油並點火,導致80多歲的老父母、姪兒、嫂嫂等人燒成火球,一共造成6人死亡、5人受傷的慘劇,落網後說自己一點也不後悔,早在40年前就想這樣做,「原本還計畫要把來圍爐的人全部殺光,從小家人就對我不好,就只有我念到高中,哥哥姊姊都念到大學,投資失利父母也不資助我,根本就是偏心。」

桃園地檢署認定翁仁賢手段兇殘,殃及無辜親友,犯後毫無悔意,沒有教化可能,起訴後並求處極刑,桃園地院依家暴殺人等罪,判處翁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全案上訴高院,高院5日開庭,翁仁賢表明,「要把一審的法扶辯護律師換掉!」被問到原因,「同學有流傳名單,就是不要他!」

翁仁賢還指名要另外2名法扶律師,法官則說不會因換律師而延滯審理,但攸關他的訴訟權益,還是會請法扶會協助處理,事實上他一審時也換過律師,還押時則笑笑不說話。

▼當時縱火畫面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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